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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南部红枪会、大刀会的兴起
来源: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作者:  加入时间:2009-10-30 10:27:19

直隶南部红枪会、大刀会的兴起
王 倩 宗
 

  本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军阀混战,官府横征暴敛,土匪蜂起,再加上天灾人祸,逼得人民走投无路。山东、直隶等省,饥民成群,多以草根树皮为食,因此,乡村农民,为了保卫身家性命,自动组织起来,抵御溃兵、匪患。豫北、冀南一带,乃有红枪会、大刀会、黄沙会、天门会等组织出现。
查红枪、大刀等会的组织,原出现于豫北之滑县、浚县、安阳、武安(当时属河南省)一带。而直隶南部毗连豫北,红枪会、大刀会乃由豫北传入直隶南部的磁县、大名、曲周、平乡、广宗、巨鹿、隆平一带,成为制止官府肆虐、抗御溃兵、消灭土匪、安定地方的一大势力。其各会组织的善良初衷,由天门会发表的石印宣言中可知。他们的宣言是:
  1、组织原因:
  ①保卫个人身家性命

  ②维护地方公共安宁
  2、否认匪类结合,除抵抗一切附加税和杂捐外,凡属地丁、钱粮仍旧完纳。
  3、对于军队待遇:凡有纪律不扰民的军队,一律欢迎;素无纪律,任意苛扰的军队,一律铲除。(见1927 8月28日《大公报》)
  这个宣言,说明农民的淳朴性和善良性,他们并没有想反对官府,更没有打天下做皇帝的野心。只要他们能安安宁宁地过日子,继续生活下去就行。无奈由于国家政治腐败,特别是在二十年代后期,捐税愈重、徭役愈多、军愈杂、官愈贪,已经使农民失去了起码的生活条件,他们不得不走向反抗之一途了。故自1927年以来,红枪会、大刀会、黄沙会、天门会等围攻县城、抢劫官署、放出押犯等行动,时有所闻。
  1927年7月26日《大公报》所载邢台浩劫一文云:“7月16日五钟,忽有天门会二千余人,均持长枪,短刀蜂拥而来,将该县南门撞开,令传报,直入县署,鸣枪扰乱;将知事赵修伍及署中人员,尽行看管……将署内各室、处、科抢劫一空;并将看守所男、女押犯放出,前后盘踞达五日之久……”。后遭晋军第十师芦丰年部的镇压,打死会众二百余名,余者多半逃散。
  又据1927年 8月6日《大公报》所载红枪会侵入曲周一事云:“日前黎明时,城外枪声四起,由鸡泽、平乡窜来红枪、大刀、天门,黄沙等会数百人,围攻县城,首由十余人入县署,要求收缴警察枪械,因知事无法抵抗,遂将警队大枪150支交红枪会收领……并抢去公款约四千余元”。
  又据《大公报》1927年8月7日所载大名红枪会猖獗一事云:“红枪会会初反对土豪、劣绅及包商,后者反对官府,如县公署、警察局等,均被捣毁,所有枪支均被搜索一空,田赋、捐款多被抢去……”。
  至于巨鹿县之围攻战,规模最大,时间最长。据《大公报》1927年8月15日所载:县知事赵鹤向省公署陈报会众围攻巨鹿详情一文中说:“本月十日拂晓,巨鹿县城外,有前次劫署积匪(按于六月间曾有一股会众砸过县衙钱粮柜),勾结邻县会众七八百人,分作四股,围攻县城,希图劫狱,逐官抗粮,掳人勒赎,幸知事赵鹤先有所闻,即将城门关闭,亲自督率队警,登城防守。该匪见城内已有准备,乃架起干柴,焚烧城门,同时猛力扑攻。知事以事机紧迫,开枪抵御,计当场打死20余人,匪势不支,分头逃窜……闻该匪遭受此创,心怀不服,已赴广宗、平乡、任县、隆平等处,多方勾结,势将卷土重来,……。”
  此时城内官兵,认为城内粮、弹已将告尽,乃于夜间逃出城外,奔赴南宫。
  会众进城后,设一县长,并开仓放粮,将钱抛于街上,口喊“我们不爱钱呀!”
  巨鹿官兵奔赴南宫后,即勾引直隶军阀张树田部队前来巨鹿镇压,张树田当即派团长于焕曾带兵200名,与巨鹿官兵于9月初到达巨鹿城下。据大公报1927年9月5日载“……探得城内系隆平、广宗、宁晋、平乡、任县等处会匪约一千余名,盘城抗拒,经职等(于焕曾)将城包围,猛烈扑攻,至下午六时,该匪不支,弃城溃散,当场击死会匪二百余名(按其实不只此数)。得土炮四十余门,红枪四十余支,大枪一支。”
  会众遭此打击,并不甘心失败。9月末复有黄沙等会众二百余人,前去巨鹿攻城,官兵得讯后,即放兵马出城,包剿会众后路,双方夹击,会众惨遭失败。
  但会众仍不甘心失败,10月初复在巨鹿县西南的坚台村聚众,希图东山再起,此时巨鹿县保安队长王文珍闻讯,带兵前去围剿,经一天激烈战斗,会众枪弹已将告尽,最后会众聚于一楼上,王文珍用火焚楼,会众被迫垂绳而下,共七人,一人当场被砍死,其余六人被俘,到县城后又一人被处死,其余五人被罚款释出。
  总之,巨鹿县城的围攻战人数牵连七、八县之众,时间长达两月之久,这是红枪会等反官府斗争的最高潮。
  此外广宗、平乡、隆平、任县等县城亦在不同时间,曾分别为红枪会、大刀会等会众占据。
  从以上情况看,会众的反官府斗争,完全是反对官府对农民横征暴敛的贪官污吏,以及催逼钱粮、苛捐的警察兵。而对广大百姓并不伤害,说明红枪会,大刀会等与广大群众还是心心相印的。
  红枪会、大刀会等所以能取得一些胜利,其原因是:
  1、他们在共同的敌人面前,能取得暂时的联合,人多势众,力量雄厚。
  2、红枪会、大刀会等的逐官抗粮,是广大群众所希望的,他们在道义上以及物质上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有雄厚的群众基础。
  3、由于迷信思想的作用,相信喝符念咒能刀枪不入,所以作战勇敢,遇有战事,能猛力扑攻。
  但红枪会、大刀会的会门复杂,不相统属,遇事各行其事,不能互相支援,易遭各个击破。此乃失败原因之一。
  再者对敌人警惕性不高,仅将官兵逐出城外了事不能穷追猛打,以绝后患。又不能建立自己的政权,所以胜利不能持久。
  另外,武器落后,抵不过官兵的洋枪钢炮,所谓刀枪不入,在当时武器落后的情况下,不过是鼓励会众勇敢作战的手段而已,其实并非如此,所以最终仍不免遭到失败的命运。
  与此同时,在红枪会、大刀会等反对官府斗争之时,我党亦利用此机会作了争取工作。据南和县沈国华谈:1927年春天,在邢台第三女师(今行署所在地),成立“冀南武装农民运动办事处”。当时负责人是沈国华、张信卿、何子箴、张啸宇等同志,省委也派了王帮新、马锦波、张剑功、刘髯公等来邢台帮助领导。
  1927年春天,张啸宇、张绍先等到南和县小林村与沈建州(红枪会头,共产党员)联系。沈国华到南和县贾宋村与红枪会头李西之串联,并去任县西北部各村联系。
  1927年春,沈国华、张啸宇与沈建州领导小林村红枪会并发动群众四十余人砸(抢劫的意思)了南和县郝桥巡警局,得枪二十余支。接着继续发动贾宋、圹庄等村会众及群众一千多人,攻打任县县城,县知事吓跑了,仅小林村一村就得枪十余支。
  至7月下旬由晋军师长芦丰年带兵攻打邢台县城,打跑了会众,包围了第三女师,捣毁了“冀南武装农民运动办事处”的牌子,
  撕毁了镰刀、斧头的旗子(此时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当场打死了省委军事指挥负责人刘剑功等。
  红枪会、大刀会等的兴起在当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取得了相对的安定。红枪会兴起后,土匪曾一度消声敛迹。打家劫舍、绑票勒赎、劫道行凶之事很少发生,社会秩序呈现暂时安定的局面。
  2.打乱了官府统治秩序。红枪会在反对官府斗争时,由于人多势众,各县知事也无可奈何,故当会众进攻县城时,县知事有的更装易服,携印出境,以避凶险(如曲周知事田乐亭),有的被看管起来,行动不得自由(如邢台知事赵修伍)。又据《大公报》1927年8月7日载某知事谈:
  “各县知事多变服装携印逃走,步行逃往南宫、德州,乘津浦车到天津,将印信送交省署政务厅,而政务厅不收,仍令各知事返任;各知事进退维谷。留津则放弃官职,恐受上司惩戒,返往又恐遭红枪会戕害,无不深形忧虑”。这便消弱了他们的统洽势力,打乱了他们的统治秩序。这些统治者都惶惶如丧家之犬,哪里顾得上催逼钱粮、杂税呢?
  3、制止了国民党军队的为非作歹。军队过境,无穷的勒索,甚至抢劫,这是人民最感头疼的事,一旦群众组织起来,军队就不敢横行霸道了。所以说“且红枪军所在,虽至劣之军,不得肆虐”(《大公报》1927年7月20日)。显示了人民组织起来的巨大威力。
  红枪会、大刀会失败的原因,已如前述,且更有甚者,据《大公报》 1927年8月7日载:“……查红枪会多由民团改组,初为自卫而设,近则不但人气加入红枪会,而且本已消声敛迹的土匪,又复兴起,乘机加入,抢劫杀戮,惨无人道;大名各县,几有暗无天日的现象。”这就完全违背了最初的组织原则,失去了在人民中的威信,也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在反动军阀及各县军警的镇压下,逐渐解体了。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中国,国民党军队和官员仓惶南逃,华北战乱,土匪又起,于是红枪会、大刀会等又组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