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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治安群体的出现与发展
来源: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作者:  加入时间:2009-10-29 11:19:33

邢台市治安群体的出现与发展
苏 化 田
 

  建国以来,在我市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域里,除了有一支由公安部门和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组成的专职保卫队伍之外,还有一支不大被人们注意的群众性治安防范队伍.这支队伍不着警服、不需要财政开支,它是由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治安防范力量。它在维护我市治安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中立下了汗马功劳。这支队伍的成长经历了一个由初级向比较高级,由松散的、自发的、单一化的防范形式逐步向稳定的、自觉的、专业化的社会防范机制发展的演变过程。
  建国初期,我国最早的群众性保卫组织是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我市(当时称邢台镇)的治保会最早试建于1951年6月。翌年,又在十八条街道(府前南街、府前东街、府前西街,马路街、北大街、牛市街、马市街、羊市街、东大街、靛市街、西大街、市场街、东关街、北长街、文庙街、北关街、西关街、车站街)和十个农村(古北村、南瓦窑村、西元村、南元村、申庄村、南头村、路家园村、冯家庄村、曹演庄村、南小汪村)正式建立了治保会。选举产生了治保主任和副主任49名、治保委员173名、治保组长105名、组员316名。当时治保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公安派出所的指导下,进行街道居委会和乡村的治安自防,一般情况下多是在年关、节假日集中活动。组织居民和村民群众配合公安派出所查户口、搞巡逻,维护本街本村的治安安全等。
在国家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的1962年,除继续沿用着这种以治保会为主导的街道、农村各自为战的自防形式外,在商业繁华场所,还出现了一些群众性的联防组织。如当时隶属西门里派出所辖区的邢台汽车站,一度出现多起偷窃、诈骗犯罪和吵架、殴斗等治安案件。为了加强对汽车站的治安管理,在派出所的统一指挥下,建起了汽车站与周围街道、旅店、摊贩相联系的“四位一体”的防范组织,从而很快改变了汽车站的治安面貌。
  十年动乱期间,群众性的治安自防联防形式受到冲击,被“红卫兵”和群众“造反”组织所代替,公、检、法等专政机关被砸烂,治保会等群众防范机制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粉碎“四人帮”之后,这支队伍又自动恢复起来了。
  1984年,群众性的自治联防组织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例如,新华南路居委会为了搞好楼群的治安防范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在楼群集中区建立了治安联防组织,并按单位将五十五栋楼房划分为十一个联防区,每个联防区设正、副区长各1名;每栋楼为一个治安组,设治安组长1名;每个单元设治安员。在建立治安联防组织的基础上,他们又进一步健全了“五制一约”的联防制约措施,即“岗位责任制”,“临时户口登记制度”、“值班制度”、“联防区长例会汇报制度”、“评比制度”和“治安联防公约”。各楼房联防区采取各户轮流值班的方法。轮到谁值班,由所在单位按上班给记考勤。治安联防组织的建立和“五制一约”措施的实施,使新华南路居委会楼群的治安状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1988年3月.在举国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邢台市治安战线的群众组织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其特点是运用法津手段,采用合同形式成立较稳定的专业化的群众自治联防组织。这一联防组织的出现,打破了社会治安官家独办的一统格局,走出了一条民办治安的新路,使群众治安联防组织更加趋于合法化、正规化、专业化。
  率先成立这一组织的是市面粉厂街居委会。面粉厂街位于那守敬大街南部,全街驻有地、市、县单位11个,家属院8个,有居民群众两千多人。该街虽然比较偏僻,而且单位隶属关系复杂,治安防范工作薄弱,前几年一直是我市刑事、治安案件的多发区,仅1987年该街辖区就发生刑事案件17起,治安案件9起,职工群众没有安全感。在此种情况下,中兴路派出所协助这里的居委会发动群众组成了治安联防委员会。
  面粉厂街治安联防委员会是由驻该街的11个地、市、县单位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厂长,经理、书记和保卫科〔处)长、保卫干事、街道干部、派出所管段民警组成的。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17名。下建专业治安联防队,共7人,其中队长1人,内保队员1人,户籍队员5人。队长和内保队员从社会上招聘,户籍队员从该街6个较大单位中各抽调1人。联防队员采取聘用合同制,由被聘人员同治安联防委员会签订合同。被正式聘用后,中途不工作的,原单位在合同期限内不予支付工资、奖金和福利。为了解决联防队的办公用费和队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等问题,联防委员会专门制定了《关于联防队员的工资待遇和筹备办公用费的决定》,《决定》规定:队长、内保队员的工资,奖金由参与联防的11个单位共同负担,户籍队员的工资、奖金由被抽调的5个单位各自负担。并制定了《联防队工作细则》,以规范联防队员的行为。
  从性质上看,面粉厂街治安联防委员会是社会团体之间,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和自身安全,在公安机关的直接指导下,自愿联合起来的群众性的自治联防、专业治安队伍。其主要任务是:对本街辖区的社会治安进行联防自治,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管理常住和暂住人口,监督管理被判处管制和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对有劣迹的青少年进行帮教,调解处理民事纠纷,做好“防火、防盗、防特、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这个治安联防委员会最突出的特点是稳定性强。因为这个组织是群众自愿组织起来的,它反映了群众的意愿,体现了群众的要求。为了使这个组织长期稳定下来,中兴路派出所遵循邓小平同志关于“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指示,及时地引导面粉厂街各单位把治安联防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纳人法制管理的轨道。联防委员会的组成、任期、任务、制度、队员的工资、奖金以及各单位在该组织中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等,经过反复酝酿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按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采用签订协议书的形式,经公证处公证而固定下来。协议书第五条规定:“不因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失效”。这样,就改变了过去那种逢年过节临时组织,临时拼凑,治安队伍不稳定或向企业硬性抽人的作法
  面粉厂街治安联防委员会成立一年来,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1名,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16起,其中破获重大案件2起。在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同时,该联防队还积极做好民事调解工作,一年间调解处理民事纠纷18起。由于治安联防队司职定位,积极工作,使该街辖区从1988年3月至1989年3月实现了“三无”(无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重新犯罪的人员)。面粉厂街治安联防的经验已被河北省广播电台编入《十年改革》一书,新华通讯社、《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杂志、《河北日报》等十多家新闻单位先后28次报道了他们的事迹。
  目前(到1989年3月底)我市的钢铁北路、钢铁南路、中兴西路、曹演庄片、北长街和新华南路供电局家属院等六条街片也相继成立了类似面粉厂街的治安联防队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治理、整顿、改革的不断深化,这支群众性社会化的治安联防队伍会越来越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