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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危旧房改造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  作者:  加入时间:2009-10-18 17:51:16

关于加快我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危旧房改造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建议

提案者:市民盟       提案号:228号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住有所居”和完善廉租房制度等一系列新政策,这是落实以人为本、关爱弱势群体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住宅建设与供应基本满足了中高收入阶层的需要,全市人均住房面积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当前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相比明显滞后,其保障性和救助性还远不能满足住房困难家庭需求,住房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一些低收入群体,苦于买不起房,甚至租不起房。一方面,市场上供应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过大,普遍超过100平方米,而且价格上涨速度过快,远远超过同期物价上涨速度,也超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截止2007年底,我市市区商品房售价有的已超过3000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也接近1500元/平方米。动辄三、四十万一套的住宅,不但低收入家庭承受不起,就连一般工薪阶层也只能望楼兴叹;另一方面,还有部分城镇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很差,居住在没有煤气、暖气等公用设施和独立厨卫条件的老旧平房或楼房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自身无力解决住房困难。
  在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上涨,低收入阶层的支付能力与住房价格之间的落差持续扩大的情况下,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仅依靠市场机制和低收入家庭的自身努力是不现实的。只有积极推进以廉租住房制度为核心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社会救助,才能从根本上为低收入者打开安居之门。
因此建议:
  (一)成立市级廉租住房和危旧房改造领导机构,强化组织协调。
  (二)建立危旧房档案和廉租住房需求档案,摸清底数,制定危旧房改造和廉租住房发展建设规划。
  (三)充分利用好廉租住房和危旧房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切实保障资金真正落实。
  (四)适度建设小户型廉租住房,提高实物配租比例
  (五)制定危旧房改造和相关优惠政策,调动开发商积极性,降低改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