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搞好我市“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提案者:郭剑飞 提案号:366号
随着邢台市向现代化的迈进,城中村改造已显得尤为重要。城中村的无序发展,破旧陈烂的现象已严重影响现代化城市现象。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步伐,建设宜居城市不仅仅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经济文明、社会文明和文化文明的大事情,是各级政府在城市建设中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城中村改造无论从现实利益还是长远影响来看,都是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市改造发展还不够平衡,力度还不够大,步伐还不够快,远远适应不了飞速发展的城市建设的需要,在某些地方,某些方面做的还有很多欠缺,还不尽如人意,很多地方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因此,就城中村改造问题,我提以下项目建议:
一、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宣传力度,统一对城中村改造的认识,提高全民对城中村改造的自觉性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群众的方方面面,因此做好改造村民的宣传工作,解决村民的思想认识问题至关重要。
二、城中村改造应该把中央规定的最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充分调动村干部和群众对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
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早在2006年1号文件中就有明确规定,确定了一系列支农惠民政策,并指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村庄规划、安排资金、实物分配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城中村既然为村,也应该定位为农村,充分享受中央规定的新农村改造的优惠政策。市规划、城建、城管、土地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联系,对全市城中村改造有一个全盘统一的筹划;在税收、资金贷款方面市税务、金融部门给予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最大方便与实惠;在村庄规划设计建设方面,以及村民生活保障、养老保险等方面规划、劳动等部门要给予最有力的支持。把党对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制定城中村改造法规条例,统一“旧换新” 和具体优惠政策,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
城中村改造无疑是一项百利无一害的好事情,但由于一些群众的旧思想、旧意识的存在以及部分群众在旧房换新房分配方面的认识不统一,导致这项工程推行起来出现的困难很多。因此应参照外地经验,制定一些适合邢台村民分配的规定、条例、制度等,统一村民“旧换新”的 。再就是对城中村改造中失去土地的村民也要在安排就业岗位、生活养老保障等方面做出具体的群众看的见、摸得着的明确规定,让群众在城中村改造中尝到甜头,提高实现城中村改造的自觉性。
四、切实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的领导,形成全民发动,上下联动的合力,全力以赴打好城中村改造这一艰巨硬仗
城中村改造的任务非常艰巨,需要各级领导加大力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现城中村改造领导网络化,切实把城中村改造工作抓紧,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