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应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力度,保障深化改革成功,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
提案者:徐学利 提案号:467号
农村信用社是我市最大的地方合作金融机构。目前全市农村信用社共有机构558家,其中县级法人联社18家、非法人信用社277家、信用分社253家、储蓄所10家,共有从业人员6100余人。
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全市农信社坚持服务“三农”宗旨,按照全市经济发展规划,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急需资金支持,培植地方经济增长点。2007年全辖存款余额达210.4亿元,累放贷款121亿元,贷款余额达127亿元,存贷款总量居全市金融机构首位。据调查,在全市农村中80%的农业贷款和65%的企业贷款,都是由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共计贷款农户达21万户,支持中型骨干企业81家,小型微型企业3048家,有力促进了清河羊绒、临西轴承、沙河玻璃和内邱、邢台钢制品和煤化工等主导产业的发展。
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2004年,国家为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帮助消化历史包袱,促进健康发展,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出台了中央银行发行专项票据、省市县财政对亏损农信社股金分红补贴和减免税费等扶持政策及帮助清收不良贷款措施。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随着改革扶持政策的实施,通过狠抓各项改革落实,使我市农信社圆满完成了认购央行票据、统一法人社等十几项改革任务,走上了稳健发展的轨道,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支农力度逐年加大,经营效益逐年提高。
目前影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问题及建议。2005年,全市18家县级联社共认购中央银行专项票据22.6亿元,使用票据期限为两年,于2007年全部到申请兑付期。通过组织各联社狠抓票据兑付条件达标,已有南和、邢台县、清河、威县、新河5家联社成功兑付央行票据资金7.2亿元,占认购票据总额的33%。目前尚有未实现票据兑付的联社13家,主要原因是资本充足率偏低,不良贷款占比高,清收难度大,达不到票据兑付标准。
为实现我市认购的央行票据全部兑付,获得国家22.6亿元的扶持资金,确保农信社改革成功,建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信社改革的支持力度:
一是督促各县(市)政府,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的意见》精神,在全市揿起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新高潮。特别是加大“三项”贷款的清收力度,对政府有关部门所欠的贷款和清理基金会时政府承诺资金,要由县(市)政府用优质资产予以置换;对党政干部、公职人员拖欠的贷款,按照省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交办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欠款清收任务的通知》要求,由各级监察机关采取组织和纪律手段,限期收回本息,对欠贷不还的给予党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法院、公安局等执法部门要大力支持农信社依法收贷,加大案件依法执行力度,并将执行回来的资金及时返还给信用社。
二是在农村信用社扩大存款上给予政策扶持,引导行政企事业单位等大客户到农信社开户存款,并将各类涉农资金、教育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以增强信用社资金实力,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