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市民盟 提案号:162号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和谐,凝聚于文化的和谐,社区文化建设是社区建设的灵魂。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社区越来越成为各种社会问题和思想问题比较集中的地方,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因此,加强社区建设,既要加强社区环境、社区管理制度和机构建设,更需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社区的文化建设,不断加大对社区文化建设的指导和投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对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是对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定位不准。一些部门的领导把社区文化建设简单地等同于社区居民的休闲和健身娱乐,没有予以应有的重视。多数街道没有文化建设发展规划,社区文化建设流于形式,简单化。二是社区文化建设缺乏必要的指导和考核。在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中,社区文化建设始终没有成为关注的主要内容。
2、社区文化建设主管部门不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管理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和职责范围,没有一个较为规范的管理模式。文明办、文化、民政、科技、教育、妇联等单位都在介入社区文化建设,但都各管一段,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
3、社区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不足。城市社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经费主要靠上级政府的财政支持。但随着社区工作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政府所拨经费也只能勉强保证最基本的办公需求,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受到经费制约。不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起来后,由于缺乏资金,不能更新、添置设备,文化活动和培训活动不能正常开展。
4、社区文化活动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主要体现在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的现象相当突出。一方面,社区文化建设基础设施缺乏,另一方面一些社区内的企业、部队、学校等机关单位的文化活动场馆,经常处于闲置状态。一些单位以安全、设施维修经费开支大等为由,拒绝资源共享,造成文化资源的极大浪费。
5、社区文化骨干队伍缺乏。搞好社区文化建设,需要有一支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同时具有文化专业的一技之长、热心于社区文化的骨干队伍。现实的情况是社区文化管理专职干部、骨干力量普遍较为缺乏,严重地制约了社区文化活动档次和水平的提高。
搞好社区文化建设,需要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加强指导。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认识,理顺机制。各级政府从构建和谐邢台、建设文化大市的高度来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把社区文化建设作为公共文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之中。要强化协调机制,融合资源,确保各个部门对社区文化建设真正负起责任来。建议由市精神文明办牵头,文化局、民政局等相关市直单位参与,统筹领导全市的社区文化建设。各办事处也应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领导机构。
2、把社区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予以专项投入。目前,社区文化没有专项的奖金。应将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并列出专项,以保障社区文化软硬件建设的资金来源。
3、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由于缺乏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社会资金和资源对社区公益文化投入缺乏积极性。应出台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社区文化建设,形成社会资源共享、多方积极投入的社区文化共享、共建局面。
4、加强社区文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文化部门应将社区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制定出长期培养规划,抓实抓好。